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后,如果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需要将犯罪分子关押在监狱里,罪犯在监狱要遵守各项的规定,但在实践中有些服刑人员会作出脱逃的行为,那么脱逃罪的概念及处罚是什么?下面由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脱逃罪欧宝全站官网登录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脱逃罪的概念
(一)脱逃罪的概念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
(二)脱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监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另外,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也应视为监管场所范围。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4、犯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脱逃的目的是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
二、脱逃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六条 【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脱逃罪的主体有哪些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即一是依法被拘留、被逮捕的未决犯;二是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劳改机关服刑的已决犯。只有上述两种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被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的人逃跑的,不构成本罪。被错抓、错判的人,独立实施脱逃行为的,不构成本罪。但可以以参与其他人脱逃行为的方式构成本罪。
四、脱逃罪应该怎么认定
区分脱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或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实施脱逃,如果在羁押改造场所内被发现,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
区别既遂与未遂,是裁量刑罚的一个依据。如果查明行为人脱离劳改场所,确实是偷干其他的事情,并无脱逃意图的,如在农田劳动的犯人,晚间溜出劳改场所,去偷附近农民种植的瓜果等,不宜作为脱逃罪论处,可视其情节给予纪律或者其他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脱逃罪欧宝全站官网登录对“脱逃罪的概念以及处罚规定”问题进行的解答,脱逃罪是指罪犯从监狱逃走的一种犯罪行为,侵犯的是我国监狱管理缺席,可对脱逃者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